《2016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

2016年4月,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迎来扩区、挂牌一周年。为客观评价我国自贸区发展情况,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于4月21日推出《2016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

总篇:自贸区扩区一年亮点频现 未来创新重在制度协调

2015年4月,扩展后的上海自贸区和新设立的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分别挂牌。与传统的开发区不同,自贸区不是优惠政策的洼地,而是制度创新的高地。经过这一年的探索,四个自贸区解决了诸多市场扩大开放后和自贸区发展中的新问题。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四个自贸区在负面清单投资管理、商事制度改革、贸易便利化、司法保障、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措施效果较为明显。在这些创新探索中,部分属于中央事权,其他地区需要得到国务院或相关部委授权才能复制,但也有部分属于地方事权,其他地区可直接借鉴。

四个自贸区充分发挥改革先行先试优势,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获得了企业的普遍认可。在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对四个自贸区149家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中,多数被调查企业对自贸区政策的整体吸引力、稳定性和兑现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分别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63.76%、65%和74.82%。

在自贸区简政放权方面,大多数企业对政府部门服务效率、办事透明度、企业注册成立的审批环节便捷度、自贸区对外投资手续办理便捷度、自贸区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持正面评价,认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分别占85.23%、74.49%、85.23%、73.15%和85.23%。

企业对自贸区服务业开放及金融创新实施情况反映略显不理想,认为自贸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程度一般和不及其他地区的企业分别占调查总数的52.35%和19.46%,认为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基本落地但业务开展受限,以及多数未落地、无法开展业务的企业分别占33.56%和16.78%。

在探索过程中,四个自贸区面临的一些制度障碍尚未突破,同时由于市场扩大开放后出现了新情况,也需要一些新的制度创新和协调。我们认为,下一步,自贸区需要重点在负面清单相配套的行业性规范、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部门协调、金融改革创新央地协调、加快自贸区立法等方面加强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