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实操指引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4月11日

中国经济信息社4月11日刊发政务智库报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实操指引》,主要内容如下: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创建工作积极踊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开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

这一系列文件对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尤其是把改革创新作为最基本的审核内容和认定条件。《办法》和《标准》对于各地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指明了详细路径,其中《办法》明确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原则、职责分工、基本程序、标准要求及后续监督管理等。《标准》是明确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面验收的项目和要求,除了7类基本验收打分项,还增加了创新加分项以鼓励创建单位改革创新,同时还设计了扣分项目。

从验收指导文件的总体要求来看,各创建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应立足全域旅游理念,营造全时段适游、全区域可游、全产业融合、全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围绕创新示范引领,彰显创建特色;着眼公共服务升级,展示工作亮点;围绕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体现发展动力;聚力脱贫攻坚效果,展示综合效益。

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包括暗访、明查、会议审核三种方式。暗访由验收组自行安排检查行程和路线,重点对产业融合、产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旅游环境等《标准》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明查和会议审核则由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重点对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旅游规划等《标准》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中国旅游研究院张佑印、新华社经济分析师刘昕)

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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