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输价格新机制出台 “管住中间”迈出关键步伐

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社2016年10月13日

经过近两个月时间的征求意见,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其官方网站正式公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以跨省管道运输企业法人为对象核定管道运价率。两个“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天然气价格改革将迈出“管住中间”的第一步。

近年来,围绕“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此前改革的重心主要是在“放开两头”,2014年至今,国家发改委陆续放开了进口液化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的气源价格以及直供用户的门站价格。此外对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实现了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价格并轨,同时由最高价格管理改为基准价格管理,允许上下浮动。

尽管动作频频,但距离实现气源和销售价格市场化的改革目标仍有相当距离,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核定独立的管输费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郭焦锋表示,如何“管住中间”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管住中间”做不好,“放开两头”就无从谈起。

本次出台的两个“办法”为构建科学、合理、透明的管道运输价格监管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新的价格管理办法改变了现行“一线一价”的定价方式,以管道运输企业为对象,通过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确定各企业的管道运价率。

根据上述“办法”,本次纳入全新定价体系的天然气管网是指跨省输气管道,不包括省内管道及配气管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国内已有的跨省管网包括西气东输、川气东送、陕京线、榆济线等长输干网及相关联络线,几乎全部归属于中石油和中石化旗下。其中唯一一条属于民营企业的跨省管道是从山西到河南的“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管道”,由重庆三峡能源集团控股。

中石油财税价格部张颙表示,此前基本上采用项目收益法对单条管道定价,这在管网逐渐形成网状之后已不再适用,新的定价方式采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能够很好地解决连网之后的定价问题。他表示,对于进入管道建设领域的资本来讲,新的定价规则相比之前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特别是民营资本的投资风险。

不仅如此,新的价格管理办法还对投资天然气管道给出了明确的回报预期,即在管道负荷率不低于75%的情况下,获得8%的收益率。思亚能源咨询公司高级经理李蓉介绍,一方面,相比法国6%左右、英国5-6%的投资回报率,“办法”设定的收益率相对较高,但考虑到我国天然气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管道能力尚存不足,较高的收益率有利于调动各方投资天然气管道建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相比新建西气东输管线时设定的12%,收益率又有所下降,既充分考虑了下游用户的承受能力,又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超前投资。

李蓉表示,“办法”还明确提出,对于管道运输价格原则上每3年将校核调整一次,同时对新建管道也将制定达产期前的试行价格,这一点上充分考虑到管道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了8%的准许收益率为税后全投资收益率。中国能源网首席研究员韩晓平介绍,如果企业融资能力强,能够获得低成本的融资,那么企业的自有资金收益率会更高。(新华社记者盛勤,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