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相互保险研究中心将力促进保险理论研究与制度创新

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社2017年03月03日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3月2日,保监会高端智库北京保险研究院在前期成立农业保险研究中心、完成《互助保险在农险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课题的基础上,宣布成立中国相互保险研究中心,旨在学习借鉴国际相互保险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国情实际,为保监会提供更好的创新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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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险、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是保险业三种形式。相互保险在法美英等发达国家已非常普遍,日本农业也几乎全是互助保险。这是行业同质风险客户和产业自己的互助共济保险组织,参保会员既是保险人又是被保险人,盈余归所有会员权益分红。其主要优势在于可以规避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能以相对低廉的价格提供保险保障。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相互保险的需求将增加,农业相互保险自身的发展条件也将日趋成熟。

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2015年1月,中国保监会制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2015年6月,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2016年11月24日,国办发布(2016)87号文件,明确创新农业保险,探索发展适合农业和农村特色的互助保险组织。

2016年6月22日,保监会正式批准众惠、信美、惠友等三家相互保险社试点,标志着相互保险这一国际传统、主流的保险组织形式将在我国开启新一轮实践探索,我国多层次保险体系建设迈出了全新步伐。

中国农业科学院原院长翟虎渠表示,我国相互保险发展潜力巨大,关键在行动。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支点,不但能事前管理风险、事后补偿损失,还能聚集资金,增加授信,撬动信贷、增加投入。

北京保险研究院院长姜洪表示,目前,在保监会领导支持下,中国相互保险已经起步。作为保险理论研究与制度创新的国家队,北京保险研究院组建中国相互保险研究中心,目的是以此为平台,组织联络社会力量、探索实践,为推进中国相互保险事业的发展,尽快弥补我国在相互保险方面与国际的差距,使相互保险加快发展,服务行业、保障民生,造福百姓。(中国经济信息社经济分析师 于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