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缘何成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的“领先者”

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社2016年05月10日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智睿养老研究院近日联合发布的《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报告显示,浙江省的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国内首位,其后依次为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缘何成为全国养老服务的“领先者”?

进步指数揭示浙江养老领先全国的“矩阵表”

浙江是全国老龄化的“先头部队”。截至2015年底,浙江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84.03万人,占总人口的20.19%,位于全国前列。

“浙江高龄化趋势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的15.84%。纯老家庭人口和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占比也分别达到了23.8%和7.07%。”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省老龄办主任苏长聪表示,这些都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而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第三方评测机构给出的相关指标测算中,浙江绝大多数均名列前茅。

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由政策环境(占比15%,下同)、社会服务(35%)、社会救助(15%)、社会保险(8%)、社会福利(15%)、老年健康与教育(12%)6个一级指标,以及24个二级指标构成,是一种综合性、整体性的考量。

《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报告指出,浙江排名逐年靠前,政策创新优势较为突出。浙江在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每万名老人拥有老年活动站(中心、室)数、每万名老人拥有老年大学数量、每万名老人拥有老年协会数量等指标上也有着明显优势,持续位列全国前三位。

打好广覆盖、多层次、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组合拳”

为通过老龄化的“大考”,切实解决养老问题,浙江省委将养老服务的主要指标纳入了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省政府连续多年将养老服务的重点内容列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确立“幸福养老”发展目标,推动机构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区养老,医疗和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政府和市场相融合的产业养老,物质和精神相融合的文化养老。

政策创制和体系建设是推进养老服务的“关节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祖年说,浙江出台了国内第一个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养老服务法规《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这一条例和2014年出台的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以及省级有关部门制订的20多个政策性文件,涉及设施建设、消防安全、医养融合、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各个方面,构成较为完整的养老政策法律体系。

在政策体系的框架下,浙江以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为导向,确保托底型养老、扩大普惠型养老、支持社会化养老。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与老年服务处处长黄元龙介绍说,全省政府托底保障所有3.7万余名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在97%以上;25万老年人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补贴。在普惠型养老中,全省既有综合性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也有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的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室)等;既有较为规范的老年食堂,也有进行配送的助餐点;而且还有上千家登门提供服务的机构。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养老实现政府和社会协同共振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愿望也比较强烈,这是浙江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潜力和优势所在。浙江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通过“搭台唱戏”、“腾笼换鸟”、“借鸡下蛋”、“借船出海”等多种方式引导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苏长聪表示,浙江省政府制定了土地、融资、税费、投资者权益、人才队伍,以及老年社区和老年地产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给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浙江全省共投入养老服务建设资金179亿元,其中社会力量投入资金98亿元(含捐赠资金5亿元),民办(民营)养老机构床位18.6万张,占床位总数的53%。目前,全省已有81家养老机构实行了公建民营,涉及床位1.6万张。

“这些设施基本实现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做到了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相结合。”黄元龙说。

浙江省民政厅指出,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努力做好“补短板、谋新篇”的文章,确保浙江老年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其中,今年要实现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出台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政策。(新华社浙江分社记者岳德亮)